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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面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次性带齐所有材料,否则的话你要相信办事人员会无数次折腾你
主要是带齐以下5样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你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你自己的银行储蓄账号;5.如果你的老婆或老公要提取你的公积金,除了带齐上门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你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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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搞清楚公积金服务中心的地点
房山区的公积金服务中心在良乡行宫东门往北200米,其他区县的大家可以从网上搜一下,一定要提前查好地点,然后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3.提前打个电话预约
据我所知,公积金服务中心有好多业务都是对公的,一个对公的业务甚至会给你办上3个小时,你就等着排队吧,所以,去之前最好打个电话预约一下,说清楚自己要办的业务,约好时间到时候直接去,这样比较靠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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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常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方法如下:
(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
(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
(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
(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十) 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提取步骤:
一)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
3、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复印件。
(二)提供审核的材料原件
1、个人身份证及公积金联名卡;
2、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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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条件如下:
(一)离、退休
1、行政、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青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名下银行存折一本(邮政储蓄存折除外)。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名下银行存折一本(邮政储蓄存折除外)。
(三)出境定居
1、有关使馆出具的定居正式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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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这就是基本流程,再去办理之前应该先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这样就不会太麻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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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提取问题,如异地缴存公积金能否在成都使用,本地缴存可否在外地使用等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1、成都公积金使用现状
成都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贺晓碧表示,根据最新数据,中心累计的归集额已经达到777亿元,累计的贷款额422亿元。目前成都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左右,公积金提取使用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百分之百,资金使用在成都非常充分。
2、二套房可否使用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中心委贷处处长董泽军表示,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首付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在同等利率基础上要上浮10%。但第三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异地缴存可否在成都使用公积金
董泽军表示目前异地缴存不能在成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没有缴在成都中心,就不能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
4、本地缴存可否在外地提取
董泽民表示,在本地缴存公积金的市民计划在成都市外购买房产,可以选择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查实购房的真实性。一个是通过网络查询,职工在当地有没有登记备案,二是发函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来核实这个职购房的真实性。
5、租房费用可否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处长黄蕊表示,按照成都租房管理办法,只要有租房合同,缴纳相关税收,并且通过房管局查询申请人名下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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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在1年以内办理)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调离本市、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 6、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50%的和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的职工;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户口迁出本市; 10、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住院的; 11、职工因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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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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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须知
一、本市及外埠员工支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初次支取:
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支取人签字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表》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㈠、购新房:
1、一次性交齐购房款的:
⑴、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⑵、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⑶、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l 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l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l 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l 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2、有房贷或商业贷款的需提供:
⑴、购房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存在贷款银行)
⑵、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⑷、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l 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l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l 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l 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㈡、购二手房:
1、契税完税证或契税专用交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配偶为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
⑴、配偶先行支取后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
⑵、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⑶、支取方结婚证复印件
⑷、配偶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的,需开具单位未建公积金证明
再次支取:
㈠、《支取记录单》(已盖章生效的) 支取人签字
㈡、《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表》并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㈢、《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约定提取
已有《交行联名卡》人员,填《住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简称”约定书”),与《支取记录单》”:
1、“约定书”须将本人电话及手机项填齐,为公积金中心按季或年向个人银行卡拨款出现问题时直接与账户人联系;
2、已支取或新办支取,在《支取记录单》中“基本情况”与“支取情况”格间空白处增加填写所购房屋实际地址”。
3、无《交行联名卡》人员仍按原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
租房人员办理支取需提供:
⑴.《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⑵.上年度内的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⑶.其它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支取记录单,支取申请书,帐户清册表)与以往相同.
⑷.不能办理约定提取,只能一次性支取。
二、本市及外埠农村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㈠、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㈢、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在“单位全称”处加盖公章;支取人签字
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二联“单位预留印鉴”处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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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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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以什么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不完全一样,最好是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查询一下。
常见的提取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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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
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相应证明材料(详见下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
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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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如果购房者的户口不在成都,那么贷款买房时,须提供在成都缴存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公积金贷款买房,需在成都缴存公积金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客户,必须在该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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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中心巷126
支取原则所需证件
一、购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差)支取须带证件
1、购买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已备案的合同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一年内的交款发票或付款收据;房改房须提供正式的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二手房支取须带证件
1、过户一年内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缴款书复印件。
4、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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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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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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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提取需要的材料:
房屋类: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一年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一年内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需提供一年内正式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属城区规划区域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管、土地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相关费用发票;
5、属规划区域外的,提供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宅基地证、配偶或本人的农业户口。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需提供个人自住住房贷款合同、近期的个贷还款记录凭证。
三、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
需提供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房租发票。
非房屋类: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
需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二、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伤残证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职工出境定居的
需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
四、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需提供个人自住住房贷款合同、近期的个贷还款记录凭证。
五、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
需提供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房租发票。
六、职工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
需提供咸阳市低保金领取证。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
应提供农业户口证明和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
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九、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需提供:相关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突发事件的有效证据。
提取前提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进城务工人员,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意事项:
1、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2、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原则上每年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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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之后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上。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网上提取不了,但是可以在网上预约办理; 一、在住房公积金的官网可以查询,办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公积金卡等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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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咸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审批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审批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2、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核准同意的《提取审批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5、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由受委托银行将提取额转入单位财务账户,职工在单位签领;特殊情况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在《提取审批表》表格栏内提出要求,由财务经办人员签字并按规定加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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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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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