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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也可以写你一人或是两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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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不能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参与按揭的只能是他(她)自己(有婚姻关系的,配偶的公积金可以参与)。父母子女的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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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你买房贷款,是需要有收入证明的,看你有没有能力还款,贷款的额度也是和收入证明有关,所以你要待多,就要尽量在房产证上多写名字,有名字的都开个收入证明,加在一起应该就能算出贷款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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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视情况而定,首先婚前的话,如果你出资写对方的名字,能证明是你付款的,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份额,但房屋法院会倾向判给对方。其次,婚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即使写的对方的名字,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也要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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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正常情况下,产权证只要一个人就好了。此处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要看是否为婚前财产。如双方共同拿钱,但并没领取结婚证书,此时可以要求写上双方的名字,但是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有权人。用以证明此房为双方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已结婚,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都归夫妻双方所有。婚前婚后财产的区分以结婚证发证日期为准。看个人情况而定。有特殊要求或有人就是为了好看也有办理两个产权证的即一产权证一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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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视情况而定,首先婚前的话,如果你出资写对方的名字,能证明是你付款的,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份额,但房屋法院会倾向判给对方。其次,婚姻存续期间你买的房子,即使写的对方的名字,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至少也要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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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就可以买房,但是只能以他们的名字贷款或全款。如果以你的名字贷款,那房产证就是你的名字,不会写成你父母的名字,那就是二套了。还有种可能,就是房本上写你和你父母仨人的名字,等贷款还清后,再把你的名字去掉,这样房子就变成你父母的名字了。这也是二套。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而不是儿子或其他人在交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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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但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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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产权人一栏写妹妹的名字,在共有权人那边写上哥哥的名字,房产证上落几个人的名字和贷款没有关系! 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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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者关系,可套用数学用语:借贷人须满足充要条件。必要条件:申贷人须是购房合同上出现的买方或买方之一;充分条件:1、年龄大于18岁小于男60岁女55岁,2、有稳定的日常经济收入(例如薪资、红利、利润),并且被证明该收入是稳定的可持续的并且数量上达到放贷机构的月还款额。例如,规定申贷量折算成今后每月还贷额应不超过该合同上所有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40%。3、其他各机构内部掌握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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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跟房产商协商,在房产证上直接写成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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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者以房产证登记名字的所有人为主,一般部门的安置房如果有过户到名下是属于自己的,如果没有,则需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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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就无效需要双方认可,如果是单方名字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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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简单,你们私下写份协议,最好到公证处公证下。满一定时期后,让你姐姐再以买卖的形式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你。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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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可以写无数人名,只要您愿意。反正一个证一份钱。只要人员符合限购。以上就是相关流程及需要的资料。其实就是有钱就行。若贷款还需提交贷款银行要求的资料如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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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丧偶房产过户手续:这个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配偶的名字,如果有的话,就必须要先进行遗产公证,子女也要签字,然后进行过户;如果没有名字的话,你就可以直接过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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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父母的名字、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后果,建议您与家人商量好后再决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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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里面没有做限制人数.百分之百的房产权分配给登记人数给占百分之多少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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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有差别的。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因办理方式不同而不同。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其中夫妻间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般以房屋析产登记方式办理。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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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名字变更的办理程序:   1、 原有名字的改变。   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 房产证名字减少。   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 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   4、 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   1、有关夫妻房产证加名字费用计算:无贷款的,直接去区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 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   2、有关父子间房产证加名字费用计算:可以有2种办法加名:   增与:要公证费、评估费,契税要3%。   买卖:如果是亲属,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才可以在契税上有优惠(指房价上的优惠)。因为很多人说只是加个名字,不牵涉到金额买卖,但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加税。所以,可以到各个区县去问你所在地段的最低评估价,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打8折。 如果有贷款的话,也同样先去银行做变更。再去交易中心做买卖。 另外,这里交的契税是根据加几个人来定的,比如父母的房子现在准备全部给孩子,那就是加全额的税;如果给一半那就加5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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